认识康复(一)
一直以来,由于我国的习惯,对康复的理解不同,易使人对现代康复产生曲解。其一是认为康复就是疾病后的恢复,那么只要休息好,营养好就是全部。其二是认为康复就是疾病后的恢复,那么任何疾病之后都有康复过程,任何医学专业(内科、外科、儿科……)都设计康复,因而没有必要建立独立的康复医学专业。
其实,康复的发展经过了一个漫长的过程,从“康复”一词最早见于公元900年左右的《旧唐书》中开始,至1942年,在美国纽约召开的全美康复讨论会上,给康复下的第一个著名定义,到1981年,WHO医疗康复专家委员会又给康复下了一个新定义:“康复是指应用各种有用的措施以减轻残疾的影响和使残疾人重返社会”为止,对于“康复”,国际上已有统一的认识,认为康复是通过一切努力使残疾者能够和健全人平等地重新参与社会上,就是重返社会。
所以说,康复并不是简简单单的疾病的“恢复”,而是“应用各种有用的措施”来治疗各种经过一般医学治疗后自理生活和就业能力部分或完全丧失,以致独立生活有困难的各种残疾者。因此,康复医学决不是现有医学各科的延伸,而是有独特的治疗对象,治疗目的和治疗方法的独立的医学专业。康复医学的目的是想方设法恢复残疾者的功能,它的主要治疗方法也不是药物和手术,而是以运动疗法为代表的各种功能恢复训练方法,正因为从对象,目的,方法上均与一般的医学不同,才形成了独特的有鲜明特色的医学专业。
自有人类以来,就有残疾和残疾人,所有残疾如不是生来就有,就是生后获得的。残疾创伤不断地造成残疾者。随着工业、交通的发达,竞赛性体育运动的发展,地震等自然灾害和局部战争的难以避免,残疾者的数量不会越来越少,而是不断增加。今天尚无残疾,但绝不能保证明天或将来永远不会残疾!因此,残疾及其康复是包括每个人都在内的全人类、全社会都应关心的问题,决不能认为它是现在已有残疾的少数残疾者的事而不予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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